
沿河县工商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塑造“服务型工商”,促进职能到位,沿河自治县工商局向全县企业、个体工商业户郑重作出承诺。
一、承诺内容
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凡能公开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执收执罚等内容一律公开,接受监督,方便企业。
2、坚决取消各种搭车收费,严禁为其他部门代收任何费用。
3、严禁强制企业(商户)征订报刊、杂志。
4、坚决杜绝涉企“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公路“三乱”(乱上路、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5、落实“首次不罚制”和“诚信企业免检制”。凡符合“首次不罚”规定的12种情况之一的,不给予罚款行政处罚。对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按规定程序给予免检待遇。
6、实行文明办公,提倡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执行公务时,着装整齐,态度严谨,严格依法行政。回答咨询时,热情、耐心、细致。
7、正确行使权力,用权为民,坚持廉洁服务。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馈赠,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行为。
二、违诺处理办法
1、我局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违背承诺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处罚:
⑴工商管理人员在为企业、群众服务时,态度粗暴,语言野蛮,与企业争吵的。
⑵企业来办事,能办的事没有及时办;手续不全,不能耐心说明,敷衍了事,态度蛮横的。
⑶在发证、照、收费、办案等工作中对管理对象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
⑷查办经济案件,违反办案程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其他违诺行为。
2、我局发现或当事人投诉我局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公开检查、停职检查、经济退赔或调离岗位等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我局除内部执法执纪监察队行使日常监督外,成立服务承诺制度监察办公室,负责受理企业、群众的投诉,监察办公室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投诉电话:8220315 822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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