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述职述廉干部职工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工商局关于对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开展好述职述廉,搞好廉洁自律,推进全县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针对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义务监督员、农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沿河工商局党组率基层工商所干部、职工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两个务必”,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服务发展,执政为民。 二、坚决拒收监管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卷、贵重物品,并对送钱送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对送钱送物的人调查处理。 三、严格管理教育亲戚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绝不允许打着领导、单位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打着领导、单位旗号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监管服务对象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四、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杜绝“三乱”、解决“三难”,严格执行“六项禁令”,规范执法行为,绝不利用“案费证照”谋取私利,坚决不办“人情案”、不收“人情费”。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的规定,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敢抓敢管,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00七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