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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工商信息

第十七期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工商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沿河消协一起建议案件得到解决

    2008年5月12日沿河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江口县消协转来杨国庆等十位消费者“关于要求沿河汽车客运分公司退回多收的车票款的投诉”函,我会高度重视,立即将此事以沿消协送字(2008)第1号“关于移送消费者投诉案件的函”的形式建议沿河物价局调查处理,沿河物价局接到我会建议函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08年5月30日以沿价函[2008]2号“关于铜仁全通客运公司沿河分公司多收车票款一案处理结果的函”致函我会通报了处理结果:一是责令铜仁全通客运公司沿河分公司向旅客退回多收票款每人8元,共计80元;二是由铜仁全通客运公司沿河分公司书面向旅客赔礼道歉。沿河物价局还将铜仁全通客运公司沿河分公司向消费者杨国庆等人的致歉信和退回款80元交我会。我会也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江口消协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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