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照经营的几点看法
甘溪工商所——彭盛世
散布在城镇边角、农村村庄内的无照经营户数不胜数,就帮辖区的这类无照经营户就不下100户。自2003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以来,工商部门就加大了对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但无照经营仍然突出,基层工商所在查处、管理中很多方面都是头痛的。存在几个问题: 一、 客观上确有经营情况,但规模不大,可经营也可不经营的想发的无照经营户多; 二、 有些经营户存在盲目经营的情况,及容易在短时间内夭折; 三、 无开业条件,而不得不无照经营,这类经营户大多迫于生计的弱势群体; 四、 许多小本经营户多半是临时型、季节型、群发性的特点。 无照经营的存在,即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也是社会不和谐之隐患,那么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中,怎样面对呢?我认为应该是实事求是,分别对待:以引导和宽松为主,处罚为辅的方法; 一、 对客观上有条件办经营执照主观就是“顶着”不办的无照的经营户坚决取缔、查处。 二、 对主观上愿意办理营业执照但条件不充分、且又不影响社会利益的无照经营者,可以进行引导办照。 三、 对季节型小摊点的确系偏远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