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杨发刚

    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的需要,也是积极应对入世、提升我县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强化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促进我县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执业人员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行业自律性社团法人,是独立的社会组织。
中介机构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从事服务、沟通、鉴证等活动的组织。
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沟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又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是政府转移出的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承接者。能否尽快培育和发展一批能真正发挥作用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是关系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能否顺利推进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也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客观要求。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迫切需要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尤其是在反倾销、反补贴、代表企业介入争议仲裁、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和协调纠纷等方面。因此,各股、室、所、协会、中心都要把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协调配套推进全县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
    二、明确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市场主体利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经济发展、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努力建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2、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和中介机构执业环境;初步形成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我县特点的,分布合理、覆盖广泛的行业协会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健康成长的规章制度。
    3、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一批新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调整和充实一批现有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推进政会(企)分开,实现自主办会(经营),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运行机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实完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服务职能,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有利于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
    三、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新的行业协会
    1、积极推动一批亟需的行业协会的设立。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入世的需要,当前要加快在农业、电子信息、科技咨询、现代流通、生物医药、旅游饭店等相关领域,发展和培育一批行业协会,形成有利于我县生产力发展和产业升级、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群体。各股、室、所、协会、中心,要对当前需重点发展的行业协会,在筹建、设立、登记等方面给予积极帮助、指导,确保这些行业协会的顺利设立。
    2、新的行业协会设立,必须经过登记部门的审批,并要坚持以民间性、自主性、自律性为发展方向,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⑴坚持“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聘人员、自筹经费”的原则自主办会。⑵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新设立行业协会要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吸收同行业内各类组织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在本县的外省(县)企业入会,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新的行业协会设立登记时同行业的企业入会率不得低于20%。⑶实行“一县一业一会”,同一县不能有一业多会。⑷把握重点,引导本县有优势的企业创造条件,跨区域组建行业协会。⑸坚持政会分开。新设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机关合署办公,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内任职。⑹赋予行业协会必要的职能。结合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赋予行业协会的职能,可先行在新组建的行业协会试点。行业协会要把为会员提供服务作为办会的根本宗旨。
    (二)稳步推进现有行业协会的改革、调整
    1、推动现有行业协会的总体布局调整。对一些未开展正常活动、不能维护和代表会员利益、无行业自律作用或名不符实的行业协会要予以注销;对重复设置或行业覆盖面日益萎缩的行业协会要予以合并重组;对一些行业跨度过大、业务交叉重叠的行业协会,要进行梳理、细化和分拆;对同行业企业入会率过低的,要限期提高覆盖面,增强其代表性。
    2、加快完善现有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机构、人事等方面与行业协会分离,行业协会秘书处不得与政府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对已兼任行业协会领导的政府现职工作人员要按照政会分开的要求,退出公务员队伍或辞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行业协会的工作重点要从服务于政府转向服务于企业,同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3、推进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职业化。要建立一支年轻化、职业化的行业协会专职人员队伍,充实一批专业人才到行业协会工作,特别是推动行业协会的秘书长职业化,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
    1、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是:⑴行业服务职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咨询、员工培训等服务,向企业提供或发布行业发展研究、统计资料、行业分析和行业政策,组织或举办各种会展、商务考察、商务交流,开展对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⑵行业自律职能。依据协会章程或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参与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的,达不到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影响行业形象的会员,采取警告、业内批评、通告、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对会员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行业评定,维护行业信誉,维持公平竞争秩序。⑶行业代表职能。代表会员企业,维护会员正当的权益,向政府反映企业和行业的要求;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向政府提出调查申请;代表行业企业参与制定与行业相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法律;参与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⑷行业协调职能。引导会员企业贯彻执行政府的有关行业政策,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他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资质审核等工作。
    2、行业协会应成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沟通的桥梁。结合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相关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清理不适应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规定,并提出职能转换的方案。一是将一些属于行业协会的服务、代表、沟通、协调、监督、研究等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如将目前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使但可以转交给行业协会的行业标准制订、行业准入的资质审核、技能素质考核、格式协调等社会职能移交行业协会。二是将一些适宜行业协会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如行业统计、调查、规划等工作由政府委托给行业协会,确保行业协会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在对行业发展和改革的有关政策进行决策论证时,应充分吸纳行业协会的意见。
    3、行业协会要将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大为会员企业服务的深度广度。
    (四)规范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
    1、行业协会要本着“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聘人员、自筹经费”的原则办会,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行业协会要有广泛的会员基础,要以企业为依托,以服务会员为宗旨。同一行业内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承认行业协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该行业协会会员。
    2、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为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业协会的章程是行业协会的基本规范和法律性文件,必须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行业协会要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协会的选举制度、内部组织制度、民主监督制度。
    3、行业协会的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理事的产生方法、任期、职能、运作方法等由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行业协会章程履行职责。理事人数较多的,可以设常务理事会。
    4、行业协会的会长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副会长的产生,采用提名选举和竞聘任职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由行业协会章程规定。担任会长的人选应有相当时间的本行业工作经历,熟悉行业情况,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不担任党政机关公职。
    5、行业协会的秘书处为行业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负责处理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长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由章程确定。
    四、推进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发展的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推进脱钩改制,培育独立执业主体
割断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的经济联系,培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合格的市场中介机构主体,是规范和发展工作的前提。
    1、对目前隶属或挂靠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或由其兴办的中介机构,必须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之彻底脱钩。
    2、中介机构脱钩后,要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改制为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等性质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诚信依法纳税并不得承担原有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职能。
    3、在中介机构脱钩改制中要兼顾国家、中介机构和职工三方面的利益,既要保证脱钩后中介机构有必要的资产保障,又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对既有政府职能又兼有中介职能的机构,要按国家有关部门体制改革的规定,在实施政府职能和中介职能分离的基础上,实行脱钩改制。
    (二)扶持业务发展,推动对外交流和联合,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扶持中介机构重组联合,拓宽中介业务范围,开展多样化经营,走多元化、规模化、集团化经营之路。要进一步扩大中介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依法兴办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来我县兴办分支机构。鼓励我县有条件的中介机构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同行业进行业务协作,互相开设办事处。
    (三)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在巩固前一段时期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成果的基础上,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要从中介机构的章程入手,结合中介服务以智力劳动为主的特点,确保中介机构的人事组织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等规范科学并得到严格执行,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条件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要积极努力实现由有限责任制向合伙制的转变,即由承担有限责任向承担无限责任转变,进一步提高机构的社会信誉度。
    (四)加强执业风险的防范,提高中介机构抗风险的能力
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提取风险基金,也可以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执业风险保险。要通过种种措施增强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抗风险能力。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破产、清算、兼并,其业务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已提取的风险基金不得私分,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或交由本行业的行业协会管理,以支付可能出现的风险赔偿。
    五、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确保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领导,决定建立沿河县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联席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负责拟定全县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方针、规划、政策;制订全县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调整方案;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具体事务等。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各股、室、所、协会、中心应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这项工作,要从大局出发,抓紧清理不适应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明确有关政府管理职能转移的具体办法,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联席会议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指导,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有关政策措施。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社会各界要正确认识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和地位。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和报道,使社会各界正确认识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性质和作用,从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和中介机构规范执业。同时通过强化舆论监督,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提高自身素质,严格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高服务水平,共同营造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〇〇七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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